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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减刑的条件有哪些呢蚌埠律师

2020-09-12 14:47 来源:zlw002
核心提示:减刑政策是我国公安机关为了鼓励犯罪分子积极改过的一种政策,减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执行,减刑针对不同的犯罪类型具体的减刑限度也有所不同,那么,关于减刑的条件有哪些呢?下面小编帮助大家整理出来了相关的资料,希望能够帮助大家。

  一、关于减刑的条件有哪些呢蚌埠律师
  根据我国《刑法》第78条的规定,可以归纳如下:
  1、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、拘役、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。
  2、在刑罚执行期间,认真遵守监规、接受教育改造,确有悔改表现,或者有立功表现。
  这些条件规定得比较抽象,我国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对这些条件进行了细化。其中:
  “确有悔改表现”这一条件是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方面的情形:即认罪服法;认罪遵守监规,接受教育改造;积极参加政治、文化、技术学习;积极参加劳动,完成生产任务。
  “立功表现”指的是具备下列情形之一:检举、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,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,经查证属实的;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;在生产、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,成绩突出的;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;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事迹的。
  二、减刑的限度有多大呢蚌埠律师
  减刑是在原来判处的刑罚的基础上,根据犯罪分子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,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。但是,无论是刑种的减轻,还是刑期的减轻,都必须减得适当,即必须有一定的限度。如果减得过多,违背了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;如果减刑的幅度过小,对于犯罪分子而言,难以起到鼓励、鞭策的作用,也难以发挥减刑制度的积极作用。
  减刑的限度为: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,判处管制、拘役、有期徒刑的,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/2;判处无期徒刑的,不能少于10年。所谓实际执行的刑期,是指判决执行后犯罪分子实际服刑的时间。如果判决前先行羁押的,羁押期限应当计入实际执行的刑期之内。

  关于以上关于减刑的条件有哪些呢的内容,相信大家也应该有大概的了解了,当然小编也希望能够帮助大家,为此大家还有任何疑问或者是想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内容,欢迎来电咨询我们,蚌埠律师免费咨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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